2022年东北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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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大学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东北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国家标准代码:10173)是由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学校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四年,学习三至六年。

第二章计划说明

第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生源、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因素,按省、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立的招生专业(类)计划中,所选科目的要求和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们的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所选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科目相同)。

第六条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俄语和法语的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国际经济贸易与会计、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教育专业、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教育项目中的部分注册会计师与国际会计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专业的外语课程是英语。

第三章专业设置

第七条专业如下: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生?学年)
1020101经济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720
2020102经济统计学4年3-6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720
3020201K财政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720
4020202税收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720
5020301金融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720
6020302金融工程4年3-6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200
7020303保险学4年3-6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200
8020304投资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200
9020305T金融数学4年3-6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200
10020310T金融科技4年3-6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200
11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5720
12030101K法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法学4800
13050207日语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5100
14050262商务英语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5100
15050301新闻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4800
16050303广告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文学4800
17071201统计学4年3-6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理学5200
18071202应用统计学4年3-6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理学5200
19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年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
20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4年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5200
21120101管理科学4年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5200
22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年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5200
23120801电子商务4年3-6年理工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24120103工程管理4年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5200
25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4年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5200
26120108T大数据管理与应用4年3-6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管理学5720
27120201K工商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28120202市场营销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29120206人力资源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0120601物流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1120203K会计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720
32120204财务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3120207审计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4120208资产评估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5120401公共事业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6120402行政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7120403劳动与社会保障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8120901K旅游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39120902酒店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5200
40120201H工商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60000
41120204H财务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60000
42120901H旅游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60000
43120203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25000
44020301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25000
45020101H经济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48000(国内)
46020301H金融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经济学48000(国内)
47120203H会计学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48000(国内)
48120204H财务管理4年3-6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48000(国内)

注:专业代码后标有“H”的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四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生完成学业后,发给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文凭,符合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学金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入学费用。具体标准在招生当年及招生实施前按最新规定执行。学校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发[2006]76号)的有关规定退费,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如果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

第十条学费标准:

(1) 会计、金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税务、经济与经济统计5720元/生中;学年;

(2) 日语和商务英语专业5100元/名;学年;

(3) 法律、新闻、广告专业4800元/人;学年;

(4) 萨里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院,6万元/名;学年;

(5) 国际商学院会计与金融专业2.5万元/人&中;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万元/人/中;学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出国学习期间的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国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应考虑外国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和汇率可能变化的风险。

(6) 其他专业5200元/人&中;学年。

按专业类别招生的专业,按照专业类别内较高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专业划分后,超出已支付学年的学费,按照学生划分专业的学费标准退还。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人/午;学年。

第十二条学校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设立各种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支持、助学、减免学费、勤工俭学为辅助支持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名;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名;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名;年,国家一级助学金为4400元/人&中;年、二等金额2750元/生、中;年

第六章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设立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下设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三个专业;招生方式为: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规定和要求。满足国内外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英国萨里大学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规定和要求。具体如下:

(1) 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号:moe21uk2a20040912o)

(2) 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号:moe21uk2a20040913o)

上述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为“4+0”双学位模式。在东北财经大学完成学业,符合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文凭、学士学位证书和对外合作组织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大学(外国大学学位和学位证书是一种证书)。符合项目规定的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的学生也可以在未来两年自愿申请到英国大学学习。

(3) 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号:MOE21CA200200910)

学位授予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双学位形式。在完成前两年的国内学习后,如果学生达到项目规定的学术标准并达到国外的语言水平,他们可以自愿申请到外国合作大学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本科文凭,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和外国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外国大学的学位和学位证书是一个证书)。二是单度形式。在华学习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文凭和学位证书。

(4) 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号:MOE21AU20030087O)

该计划为“3+1”模式。学生必须在中国学习三年。当他们的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要求后,他们将在外国合作大学完成最后一年的专业课程;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本科文凭,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和外国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外国大学的学位和学位证书是一个证书)。如果学生因学习或语言表现不符合出国要求,或因个人身体或家庭原因申请不出国,经批准后可继续在东北财经大学学习;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报名项目和报名计划以实际发放为准。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学校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自愿申报批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档案调整比例根据志愿模式和各省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来自实行平行自愿入学的省份的候选人可进行专业转移。如果他们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没有职业限制,他们将被录取。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将重新检查新生的健康状况。如果复检后新生不能正常学习,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对以非平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实行“自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填写平行志愿表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任何大学志愿者候选人都不会被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承认各省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和规定。

第二十条对按专业(类)申请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包括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学校应当按照备案专业自愿招生。

第二十一条未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和按专业组申请高考的省份,学校专业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没有“专业年级差异”,专业划分以高考文化课程总分为标准。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学生,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 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高考加分或减分政策的考生;

(2) 享受教育部“优惠录取”政策的考生;

(3) 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志愿者的候选人;

(4) 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或“3+1+2”模式,按专业组别划分的省内高考综合改革历史科目为中文、数学和外语;理科或“3+1+2”模式方面,全省高考综合改革中的物理学科按专业组划分,应以数学、语文和外语为主;非文理类科目(3+3模式,按专业组对全省高考进行综合改革),采用中文、数学、外语;一些专业以外语、汉语和数学为基础。这些专业包括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贸、会计学(国际商学院)、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和项目

第二十二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退学,入学将不会延期。

第二十三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对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选修科目要求物理,统计学和应用统计学的选修科目需要物理、化学或生物,其他专业的选修科目没有要求;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模式的省份,要求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等优先学科为物理,其他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对所有专业的重选科目没有要求。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专业和项目(包括的专业和项目见第六章)在没有专业志愿者的情况下不得招生。考生的英语成绩要求达到115分(含115分)或以上(英语成绩不到150分的省份为满分的76.6%)。在入学后的第一年,他们将加强英语学习。进入二年级时,他们必须能够适应英语教学环境。

第二十五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招生。纳入特定专业类别的专业以学校本科招生网络和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发布为准。

按专业类别录取的二年级学生,应根据个人意愿、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有关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训方向毕业证书名称按专业标注,不含培训方向字样。

对于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华侨等类型的项目,根据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具体专业对招生学生进行培训,学生也可以选择参与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招收推荐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运动学生、少数民族预备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按照高等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及章程执行;不安排不同省份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落实高考的所有加分和分数。